图片上下文:
|
- 江宁自治实验县政府,坐落在今江宁区东山镇大街西路58号,现为中共江宁区委、江宁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。1933年初,国民政府为了强化“党治”,以政治力量对人民实施“养教”,加强国民政府对地方政权的统治力量,决定推行地方自治,并决定以江宁县为全国第一个自治实验县,直隶于江苏省政府。这年....2月10日,江宁自治实验县在南京成立,由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、国民党CC系的重要骨干梅思平担任县政委员会委员长兼县长,随即筹划营建并迁治所于江宁县土山镇(即今东山镇)。梅思平在江宁自治实验县整顿组织,安插亲信,强化统治机构,使CC系势力在江宁地区扩展到了基层,大大加强了国民党的统治。该县治所成为国民政府在江宁县的统治中心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梅思平于1938年积极追随汪精卫通敌卖国,担任汪伪南京国民政府要职,祸国殃民。抗战胜利后,1946年,国民政府判处大汉奸梅思平死刑,执行枪决。江宁自治实验县政府建筑群建于1933年,有主楼一幢、平房两排。主楼为二层砖木结构,坡屋顶,坐北朝南。其南部主体部分中间为东西通廊,南北两侧为办公室,每层32间,共64间;主体中间向后延伸部分,楼下为礼堂,楼上中间为南北走廊,东西各分4间办公室,共8间。整个主楼建筑占地面积为836.6平方米。在主楼左右前方各有?
- >>展开全部
|